四川音乐学院
报考指南
招生计划
表演
播音与主持艺术
广播电视编导
戏剧影视文学
影视摄影与制作
摄影
专业考点及考试内容
注意:影视摄影与制作和摄影专业只在四川音乐学院(锦江校区)考点组织招生专业考试(网上报名截止时间:2月15日17:00;开考时间:2月20日)
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摄影等专业
表演专业:①语言(自备作品脱稿考查:诗歌、寓言、小说片段、散文或台词独白等任选一种体裁一篇);②声乐(自备歌曲一首:美声、民族、通俗、原生态唱法不限。注:无伴奏清唱);③形体(舞蹈、武术、体操戏曲身段等不限,自由展示。注:默唱旋律、默念节奏节拍舞蹈或动作)。各单科成绩满分为100分,专业成绩总分满分为300分。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①朗诵(自备作品脱稿朗诵:现代诗歌、散文、寓言、台词、小说片段任选一种体裁);②普通话水平(指定作品朗读);③命题即兴评述(考生抽题后评述,时间在2分钟之内)。各单科成绩满分为100分,专业成绩总分满分为300分。
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专业:①编写故事150分(命题笔试);②编导创意150分(命题笔试)。专业成绩总分满分为300分。
影视摄影与制作、摄影专业:①现场静物拍摄120分[考生自带数码相机和储存卡现场拍摄(储存卡小容量即可);考试结束后,经考生签字确认的储存卡(附SD或CF储存卡)由现场评委统一收回密封,不予退回;考场备有型号为“佳能5D Mark Ⅱ”的相机(仅供现场考生相机出现故障时使用)];②摄影基础知识80分[笔试;参考书目:郑国恩著的《电影摄影造型基础》,中国电影出版社出版];③图片分析100分(笔试)。专业成绩总分满分为300分。
划线规则及录取规则
划线规则
1.专业成绩合格分数线划线办法:非四川省考生专业合格分数线按照各专业报考考生上线人数不超过本年度招生计划数的4倍划定(对于报考考生人数未超过拟定招生计划4倍的专业,其专业合格分数线按该专业总分满分×60%划定)。
①对于艺术类考生无文理分科的省份,参考较低科类分数线执行。对于艺术类考生文化课成绩满分与普通类考生文化课成绩满分不一致的省份,进行折算后划线。
②对于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以及高考考试科目、成绩呈现方式特殊的省份,将根据上述省份有关规定合理划定各专业高考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
③分文理科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将分文理科划定艺术类各专业高考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去小数取整)
④广播电视编导和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对于分文理科省份的双上线考生,将对艺术理科考生的高考文化课成绩按一定公式折算后和艺术文科考生一同按录取规则排序,择优录取,折算公式为:艺术理科生高考文化课折合分=艺术理科生高考文化课总分×(艺术文科高考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艺术理科高考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
各专业录取规则分别为:①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按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专业志愿及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录取办法:
①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专业依次以语文、外语成绩的高低排序录取。
②摄影、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按“图片分析”科目成绩的高低排序录取。
③表演专业按“语言”科目成绩的高低排序录取。
④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按“命题即兴评述”科目成绩的高低排序录取。
注:
广播电视编导和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原则上按4:1分省拟定本科招生计划(4个专业成绩合格考生拟定1个本科招生计划;对于双上线人数不够拟定招生计划的省份,我院不降低该类专业高考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将剩余的招生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
原则上不录取非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非四川省考生。
着装妆容要求:各专业面试要求考生均不准化妆、不准穿演出服,一律着便装(着装和所带物品不能有明显标识)、穿平底鞋参加面试。
四川音乐学院以及各类院校,传媒类校考相关事宜都可以咨询“森琦艺术”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 具体招生简章请查阅四川音乐学院招生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