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传媒学院
报考指南
传媒类专业
播音与主持艺术
广播电视编导
戏剧影视文学
戏剧影视导演
表演
录取规则及招考方式
招生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学院执行国家规定的加分政策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政策,加、降分以后形成的特征分作为录取和安排专业的成绩依据。
艺体类考生需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控制分数线,且专业测试成绩合格,对进档考生原则上按志愿优先,文理综合排队(个别有特殊要求的省份除外)、根据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在录取过程中,学院可依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根据生源情况调整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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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信息仅供参考 具体招生简章请查阅四川传媒学院招生信息网